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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人防車位能否買賣?

    2024-8-23 09:11| 編輯: 劉黎 | 查看: 11166| 評論: 0|原作者: 全媒體記者 張凱培 通訊員 周學強|來自: 潁州晚報

      買房時,有些業主會連帶停車位一起“買”,但并不是所有停車位都能合法買賣,比如人防車位等。
      
      人防車位允不允許買賣?買房時和開發商簽訂的關于車位的協議,究竟是買賣合同還是租賃合同?為此,記者采訪了市國防動員辦公室相關負責人進行解讀。
      
      案例:
      
      2019年6月,阜陽城南某小區業主張先生與開發商簽訂買房合同時,附帶簽訂了一份車位協議。近日,選車位時,他才知道之前花6.8萬元“買的”是人防車位?!安皇钦f人防車位不允許買賣么?為啥開發商能這樣干?我要求全額退還費用?!彼蚴袊绖訂T辦公室進行了投訴。
      
      接到投訴后,市國防動員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迅速介入了解情況,向張先生介紹有關政策法規,并就解決問題提出可行性建議:通過司法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,以欺騙、隱瞞車位屬性為由請求撤銷合同,讓開發商退還車位款。
      
      說法:
      
      人防車位是什么性質?能買賣嗎?
      
      根據《安徽省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>辦法》,人民防空工程屬國防設施;根據《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》,物業管理區域內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時用作停車位的,應當向全體業主開放,建設單位不得將停車位出售、附贈。人民防空工程平時用作停車位收取的停車費、租金,應當保障該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和停車管理的必要支出。
      
      “需要明確的一點是,人民防空工程平時由投資者使用,收益歸投資者所有,并由投資者負責管理、維護和更新?!鄙鲜鲐撠熑私榻B,通俗說來,人防工程產權屬于國家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出售、附贈。
      
      買房時關于車位協議是買賣合同嗎?
      
      本案中,經調查了解,張先生與開發企業簽訂的車位合同為常見的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,這類協議通常采取“以租代售”的形式一次性受益。根據多數司法判例,司法機關將該類合同認定為租賃合同,不認為是買賣合同。
      
      簽訂有關車位的合同時需要注意什么?
      
      提醒廣大業主,簽訂車位相關合同時,要認真閱讀條款,在合同中注明車位屬性、編號和位置,防止因粗心大意,造成自身利益受損。
      
 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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